媒体报道

关于长沙人才新政你想问的这些问题,答案都在这!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点击数:648 字号:

    Q:高校毕业生不在长沙工作,落户地址没有单位接收,没有亲戚接收等情况下,如何办理落户?

    A:欢迎落户长沙,并欢迎来长沙创新创业!根据《长沙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实施办法》,申请人可凭有同意户口迁入条款的房屋租赁合同落户在租赁房屋,或凭本人申请,落户在长沙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市、区县(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

    Q:落户至长沙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市、区县(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到哪里可以办理?

    A:可到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以及长沙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市、区县(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详细地址可见“长沙人才星梦想”微信公众号——才·服务——公示公告——长沙市公共集体户口落户办理信息。

    Q:“落户在亲友户口”中的“亲友”必须要求是直系亲属吗?

    A:《长沙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实施办法》中的“落户在亲友户口”中的“亲友”是指亲戚、朋友,不要求是直系亲属。

    Q:外省院校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已经在长沙工作,户口还在学校集体户,如果要落户长沙的公司或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应该准备哪些落户材料?能否委托他人代办?

    A:外省高校毕业生为学生集体户口的,申请人需提交高校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内页及申请表,并根据落户地址的不同提供相应的材料: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落户在长沙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市、区县(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的,提交本人申请。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书面委托家庭户户主、直系亲属或单位集体户口专办员代办。

    外省高校毕业生为学生集体户口的,直接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无需办理《准迁证》。是否能委托代办,需咨询原籍地公安机关。

    Q:办理落户户口簿内页是否只要本人的那一页?迁移证或户口簿内页,两者是否选其一即可?迁移证如何办理?

    A:户口簿内页只要本人的那一页。省内市外迁入的人员提交户口簿内页,无需办理《户口迁移证》。省外迁入的人员凭户口簿内页等凭证材料到人才落户办理窗口申办《准迁证》,持《准迁证》向原户籍地派出所申办《户口迁移证》,最后持《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到人才落户办理窗口完成落户手续并打印新户口页。其中,省外学生集体户口人员迁入我市的,无需办理《准迁证》,直接到原户籍地派出所申办理《户口迁移证》。

    Q:户口落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就业指导中心可保留多长时间?

    A:落户在长沙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市、区县(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的没有时间限制。

    Q:高校毕业生落户申请表在哪里下载?

    A:申请人可登录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gsha.gov.cn)——办事服务——市公安局——业务信息——表格下载栏自行下载打印。

    租房和生活补贴

    Q:已购买房产,能否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

    A:根据长沙人才新政,落户长沙、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长工作并缴纳了城镇职工社保,可以享受。

    Q:租房和生活补贴,以及购房补贴能同时申领吗?

    A:根据长沙人才新政,落户长沙、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长工作并缴纳了城镇职工社保,可以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如果是2017年6月21日之后新落户长沙和首次购房的,可同时申报购房补贴。

    Q:租房和生活补贴何时发放?怎么发放?

    A:租房和生活补贴从2017年6月(含)后开始计发。以申请人同时达到落户长沙、在长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三个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据实发放。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个人社保卡帐号。

    Q: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是否可以申报租房和生活补贴?

    A:不可以。按《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用人单位、个人应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Q:如果辞职或跳槽,城镇职工社保停交中断了,申请到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是否也会中断?

    A:享受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的条件之一是用人单位、个人按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申请人当月的社会保险处于停交、中断或欠费状态,则当月的租房和生活补贴会中断。

    Q:部分单位缴纳社保是以季度为单位,目前只缴纳了1-6月份的城镇职工社保,7-9月份的社保要到9月底才能缴纳,现在可以申请6-8月份的租房和生活补贴吗?

    A:可以申请6月份的。申请人当月的社会保险处于停交、中断或欠费状态,则当月的租房和生活补贴会中断。

    Q:如果是2017年6月以后参保,但在8月份停保,到2017年12月又参保,中间停保的这几个月是否算在发放期限的两年内?

    A:计算在内。

    Q: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是否要五险都缴纳了才能享受补贴?

    A:长沙市社会保险实行五险统一征缴。审核时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到账情况作为依据。

    Q:如果享受了博士租房和生活补贴,之后进入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工作,可申报博士后科研人员生活补贴吗?

    A:可以。但在享受博士后科研人员生活补贴期间不同时享受博士租房和生活补贴;在享受博士租房和生活补贴期间不同时享受博士后科研人员生活补贴。

    Q:毕业证遗失,能在学信网上查询相关信息,能否申报补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A:申请人提交毕业证遗失的书面说明,并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将通过学历系统查询认证。

    Q:2015年高校毕业生申请青年人才筑梦工程租房和生活补贴,因就业困难或申报不及时导致错过了申报时间,是否继续保留其申报资格?

    A:不保留。按《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执行。

    购房及购房补贴

    Q:2017年6月21日以前在长沙购房,现在能申报购房补贴吗?

    A:不能。购房时间必须是2017年6月21日以后。

    Q:购二手房是否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A: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Q:外地学生毕业后在长工作,现户口仍落在长沙某学校集体户口,能否享受购房补贴?

    A:办法中规定2017年6月21日起由所在高校或市外户籍地迁入我市取得长沙户籍就可以算新落户,必须先迁户口来我市,同时只要满足其他申请补贴条件就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Q:本科毕业在长沙工作,按本科学历申领了两年租房和生活补贴,之后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再次在长沙工作,购房能再次享受硕士研究生购房补贴吗?

    A:根据政策规定,在2017年6月21日之后落户长沙和购房,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Q:非长沙户籍,大专学历,在长沙工作但未缴纳社保,可以买房吗?

    A:不行,不但需要提供在长工作证明,还需要提供个人城镇职工社保参保材料才能购买首套住房。

    Q:如何解释首套购房资格?是长沙市的首套房,还是国内的首套房?

    A:“首套购房”是指所购房屋是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目前在长沙市拥有的第一套住房。

    Q:外省院校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是否可以享受购房资格?

    A:落户到长沙的,按长沙户籍享受购房资格;户籍不在长沙的,必须在长工作,并且由所在单位缴纳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受时限限制),可以享受购买首套房资格。

    Q:申请购房补贴对于交社保的要求是2017年6月21日起连续要交还是只要交一个月都可以申请?

    A:有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无时限限制)的可认定为在长沙工作,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Q:夫妻双方婚后于2017年6月21日之后购买房子,房产证上是配偶的名字,本人满足其他申报补贴条件,能否申报购房补贴?

    A:不可以,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必须在权属证书或者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上是权利人,才能有资格领取补贴。

    Q:夫妻双方婚前于2017年6月21日之后购买房子,房产证上是对方的名字,之后双方正式办理结婚手续,本人满足其他申报补贴条件,能否申报购房补贴?

    A:不可以,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必须在权属证书或者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上是权利人,才能有资格领取补贴。

    Q:房子为几个人共同所有,是否能以其中学历最高(硕士)的业主算首套房,如果其他条件都符合,能否申请购房补贴?

    A:“首次购房”是指在长第一次购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任何房屋交易记录;只要房子为几个人共有,以后这几个共有人再次买房就不属于首次购房。如果是非同一户籍家庭共同购同一套住房时,只能一个人对所购住房申请购房补贴。

    Q夫妻双方均为博士或硕士,满足申领购房补贴条件的,首次购一套房是否可叠加申领两份否房补贴?如果一方已首次购房享受购房补贴,另一方再购名下第一套房是否算首次购房?能否再次申领购房补贴?

    A:夫妻双方均为博士或硕士以户籍家庭为单位首次购房(夫妻双方必须在权属证书或者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上都是是权利人)可以叠加申领两份购房补贴。如果一方已首次购房享受购房补贴,另一方再购名下第一套房已经不属于首次购房的范畴,不能再次申领购房补贴。

    Q:所有ABC类人才都能享受购房补贴吗?购房时间是否必须在2017年6月21日之后?

    A:只有新引进并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的,并且必须在2017年6月21日后购房的才能享受购房补贴。

    Q:申报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要求人才在长沙市工作一年以上,如果某新引进人才因购房需求急迫,在入选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之前购房,是否可以在其正式入选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后再按照政策兑现全额购房补贴?

    A:可以,只要是在2017年6月21日之后购的房,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Q:高级技师有3万元购房补贴,高级营养师,高级育婴师可以申请吗?

    A:必须在技师职业资格认证系统查询到的高级技师才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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