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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流程清单

文章来源:长沙住房公积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2日 点击数:656 字号:

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127174)

二、事项类型:非行政许可

三、审批对象: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

四、审批依据:

    (一)《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二)《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五、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指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决定的时限,不含房产抵押、贷款发放时限)

六、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指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决定的时限,不含房产抵押、贷款发放时限)

七、审批条件:

       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若干条件,资料齐全。

八、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九、审批程序: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窗口负责人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告知准许贷款。

    (2)申请材料不齐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告知不予贷款及理由。

3、时限:即时

    (二)审查(初审、复审)
1、岗位责任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窗口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贷款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

    (2)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报各管理部主任审定。
3、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审批)
1、岗位责任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主任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符合法定条件的,签发同意,在借款审批表上加盖审批专用章。

    (2)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并说明理由。

3、时限:1个工作日

    (四)办结与告知:
1、岗位责任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窗口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及时准确告知借款人可贷款金额,告知办理借款面签手续,约定时间办理面签。将应归档的资料复印保留。
(2)对未通过审批而退回的资料,及时转给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3、时限:即时

十、是否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十二、收费标准:

十三、办理地点:

1、芙蓉区管理部: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601-1号锦泰东环国际二楼,电话:84886860  

2、天心区管理部:天心区新姚北路399号博林阔寓4楼,电话:84886870

3、开福区管理部:蔡锷中路伍家井一号长沙二手房交易市场四楼,电话:84886814

4、岳麓区管理部:金星大道2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电话:88665027  

5、雨花区管理部:雨花区香樟东路189号长房凤凰佳苑综合楼,电话:84886855

6、望城区管理部:望城区政务中心二楼,电话:88080139

7、长沙县管理部:长沙县金茂路288号,电话:84024877

8、浏阳市管理部:浏阳市圭斋东路1号,电话:83664766  

9、宁乡县管理部:宁乡县玉潭镇八一路92号,电话:87832409

10、铁路分中心: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601-1号锦泰东环国际,电话:84634770

十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五、咨询电话12329

十六、投诉电话:12329

十七、审批流程图:

 

贷款流程图.png

 

1、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基本资料一次性告知单(期房).xls

2、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基本资料一次性告知单(二手房).xls

3、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基本资料一次性告知单(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本房抵押).xls

4、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基本资料一次性告知单(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他房抵押).xls

5、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基本资料一次性告知单(现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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