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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任职称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8日 点击数:1,395 字号:

一、受理对象

  1. 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专科或本科专业技术人员(初任初级职称)。
  2. 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位的硕士或博士的专业技术人员(初任中级职称)。

注:经济类、会计类、人力资源类、土建类、软件等专业职称需通过考试取得,不予认定;高校讲师需实际工作高校办理,我中心不予受理。

二、所需材料

  1. 填写完整并由呈报单位加盖公章的《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初任初级职称提交一份,初任中级职称提交两份)。
  2. 继续教育证原件。
  3.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初级职称可以不提供学位证)。
  4. 申报教师职称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初任中级职称者教师资格证书取得年限需满三年。)
  5. 两寸免冠红底彩照一张。
  6. 档案不在我中心的另需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委托函和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申办条件

  1. 专科毕业满三年或者本科毕业满一年认定初级。
  2. 硕士学位取得满三年认定中级。
  3. 博士学位取得当年认定中级。

四、办理时限

  1. 初级:交材料后一个月领证(证书只代管三个月,逾期未领造成遗失,后果自负)。
  2. 中级:一个季度上报一次,收到短信后领证(证书只代管三个月,逾期未领造成遗失,后果自负)。

五、办理地址

  1. 继续教育培训报名: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十楼1009培训开发部。
  2. 职称申报: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十楼1003接待大厅6号窗口。

   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表格需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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