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档表格

档案托管

文章来源:长沙市人才中心 作者:人办资源部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5日 点击数:940 字号:

一、办理条件

长沙市内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聘用的流动人员。

二、办理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3. 与非公单位社会组织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打印的个人参保信息记录证明和单位参保信息记录证明,两个证明社保编号需一致,单位参保信息记录证明中“统筹区”需为“长沙市”。(样板见下)
  5. 由调出单位及现聘用单位加盖公章的《人才流动审批表》原件。(现实政治思想表现栏、档案调出单位意见栏、现聘用单位意见栏均需盖章)

三、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四、办理地点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十楼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接待大厅。

五、办理流程图

附:《人才流动审批表》

更多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